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06-11
今天(6月11日)應急管理部在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推動安全發展的有關情況。就在昨天(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現行的《安全生產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進行過兩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這部法律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從歷史最高峰2002年的約14萬人,降至2020年的2.71萬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數從最多時的2001年一年發生140起下降到2020年的16起,下降88.6%。但是,現實警醒我們,過去長期積累的傳統隱患還沒有完全消除,有的還在集中暴露,新的風險又不斷涌現,雖然全國生產安全事故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但開始進入一個瓶頸期、平臺期,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還會出現反彈。同時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又對安全生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安全生產工作仍處于爬坡期、過坎期。在這個階段尤其是全國正在開展安全生產三年行動、制定實施“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的關鍵時期,對《安全生產法》進行修改,正當其時、十分必要,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為我們爬坡過坎提供了強大動力。
本次修改決定共42條,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貫徹新思想新理念。這次修改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于人民群眾對平安的需求向往,著眼解決影響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轉化為法律規定,增加了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等規定,為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制度措施等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這次修改深入貫徹中央文件精神,增加規定了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告、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公益訴訟等重要制度,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三是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第一,強化黨委和政府的領導責任。明確安全生產工作堅持黨的領導;進一步強化政府安全生產責任,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第二,明確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規定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對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不明確的,明確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督管理部門。第三,壓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要求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四是強化新問題新風險的防范應對。深刻汲取近年來事故教訓,對安全生產事故中暴露的新問題作了針對性規定。要求餐飲行業使用燃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轉讓施工資質,不得違法分包轉包;要求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實施報告公開制度,不得租借資質、掛靠、出具虛假報告。針對新業態、新模式產生的新風險,強調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法定安全生產義務。
五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第一,罰款金額更高。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就大家關注的事故罰款,由現行法規定的20萬元至200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至1億元;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事故罰款數額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第二,處罰方式更嚴。比如,對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由現行法規定的先責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罰款,修改為,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即責令整改并處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可以按日連續計罰,拒不停產整頓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第三,懲戒力度更大。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和公開力度,增加了加大執法頻次、暫停項目審批、上調有關保險費率、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通過“利劍高懸”,有效打擊震懾違法企業,保障守法企業合法權益。
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指導思想鮮明、內容全面完善、更加貼近工作實際,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對于整體提升我國安全生產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應急管理部將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貫徹工作,確保本法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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